博罗:村干部冒领集体土地征收款 犯职务侵占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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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里的土地要征收,除了各家的土地得到补偿之外,村集体土地的征收款原本是公共财产,不过,博罗县罗阳镇天上元村旱田小组的4名村干部,却利用职务之便,冒认土地,私吞征收款。最近,博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。

惠州博罗:村干部冒领集体土地征收款 犯职务侵占罪!

12月13号上午,博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,被告人黄某红等4人,原本都是博罗县罗阳镇天上元村旱田小组的工作人员,2015年,武深高速公路征地,时任旱田村小组组长、副组长的柯某坤、黄某红、柯某强,全权负责征地配合工作。

惠州博罗:村干部冒领集体土地征收款 犯职务侵占罪!

公诉人

2016年的一天,征地工作组与测量队在博罗县罗阳镇天上元村旱田小组白石坑,确认待征土地权属和测量待征土地面积时,在场的被告人柯某顺与被告人黄某红、柯某强经商量后,由柯某顺以个人名义冒认属于旱田小组集体所有的1.62亩林地。

惠州博罗:村干部冒领集体土地征收款 犯职务侵占罪!

后来,补偿款陆续下拨到了旱田村小组的对公账户上,2016年10月到12月期间,由柯某强制表,柯某顺签名确认,经柯某坤审批,最后由黄某红将属于集体所有的1.62亩林地征地补偿款共104328元转到其个人银行账户。

公诉人

被告人一伙还通过村民会议,按照1.62亩开荒地的标准从集体征地补偿款中套取48000元给柯东顺,事后,柯东顺分别给了黄国红、柯国强各1000元。

惠州博罗:村干部冒领集体土地征收款 犯职务侵占罪!

很快,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, 2017年6月27日,黄某红退回104328元给旱田村民小组,2018年8月19日,柯东某顺退回48000元给旱田村民小组。

黄某红

年底我是可以还给他的,因为我已经跟人家说好了,我是急着用那笔钱,所以就有这样的私心 把它先拿出来用,现在好后悔,后悔当初存着私心,现在我希望国家 政府给我一次悔改的机会。

检方认为,四名被告相互勾结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本案当庭未宣判。庭审现场,有来自博罗县罗阳、龙溪街道共计100名农村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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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指南者 普通会员 消费:5048元 2018-12-19 21:19 21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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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楼
    全国各地到处都有这种现象,比如内地:年轻人不在家,老的没文化,又不懂,所以村干部就有了钻空子的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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